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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再放大招,要掐死互联网电视

2015-07-08 芯智讯

今日有媒体报道指出,广电总局昨日给七大牌照方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其针对互联网电视现存的违规现象进行整改。在这一紧急通知的描述中措辞严厉,表达了——“如未按期整改,取消播控权”。


此次清理主要针对如下几种违规情况:


一、在2015年初以后发布的机型中,仍可用USB端口安装应用的情况;
二、在系统中仍存在可访问互联网的浏览器的情况;
三、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聚合应用软件、视频网站客户端、电台应用软件的情况;
四、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可通过手机间接遥控播放视频的遥控器应用。


广电总局要求,牌照方必须于7月8日前完成上述要求的整改,否则取消播控权。如消息属实,目前大部分的互联网电视和盒子产品都会受到牵连。但随后与多家视频网站、电视厂商求证,目前暂未得到肯定答复,多数表示“并未收到这一新消息”。一种可能的原因是“此消息已在牌照方内部流出,但暂未发文至厂商”。也有牌照方人士向媒体透露,内部已经在开会讨论这事,下周会对外答复。


从广电总局的角度看来,互联网电视仍然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广播电视目前仍然是非常权威的舆论阵地,“可管可控、安全播出”是广电系统运营的基本要求。


去年下半年,广电总局对OTT行业展开了大规模的整顿,电视盒子市场遭受到了大洗牌。


此外,去年7月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曾指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方,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


广电VS互联网


关于互联网电视的政策,总是会让人一头雾水,为什么我买个电视,买个盒子,看什么装什么还要被人管呢?这就得从智能电视的管理权说起了。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可以把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普通电视阶段:如果时光倒退十几年的话,在那个不存在智能电视的时代,电视和网络井水不犯河水,每家每户都理解的很清楚:电视,要交电视费,通过广电网看收看电视节目,自然归广电总局管;而电脑,要交上网费,通过互联网浏览多媒体内容,自然归工信部管。由于那个时候网络慢,视频制作不便利,电脑根本不会影响到电视的地位。


电脑视频阶段:后来,宽带来了,Youtube来了,互联网视频的春天来了,视频网站积累了大量内容,逐渐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娱乐身心的重要渠道,但由于这个时候互联网视频大多是点播式,在影响力上还是不能和电视相比,每个人还是能够轻松区别出“电脑看视频”和“看电视”的区别,因而此时所有互联网视频内容仍归工信部管辖,只需申请到《互联网视听内容许可证》就能办视频网站了。


手机视频阶段:其实单用手机来形容这个阶段并不准确,但手机绝对是这个阶段最具标志性的事物。很自然的,互联网网速不断提升,手机平板的机能不断发展,人们通过互联网欣赏视频越来越便利,在硬件上,随便一个手机、平板都能连接电视看视频了,软件上,各种视频网站通过买断电视台的资源,已经可以播放同电视一样的节目了,甚至推出了直播业务。这时候起,大量的电视用户从广电网转向互联网。


互联网电视阶段:到这了,很多厂商一看,“咦,大家既然都通过互联网看视频,我何不让电视直接就能上网呢?”于是脑袋一拍,智能电视出现啦,对于新购机用户,大屏便宜安卓系统的智能电视自然是首选,对于老用户,也有价格低廉升级方便的电视盒子可买。这下子,很多用户干脆停止了广电网的付费,直接用互联网看起了电视,广电自然不干了。


2011年,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也就是著名的181号文,当中对于互联网电视的业务、内容和运营都进行了规范,比如说:


·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在提供接入服务前,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对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
·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播放的节目内容在审查标准、尺度和管理要求上,应当与电视台播放的节目一致,应当具有电视播出版权。”


在三令五申的强化下,181号文最终得到贯彻实施,市面上电视盒子、智能电视的野蛮生长也得到控制,所有智能电视的内容被收紧到广电管理之下,自2014年开始,市面上所有的盒子与智能电视都开始关停电视内容直播业务,生产厂商开始与拥有广电牌照的7家播控平台合作,各大视频平台也都纷纷下架原来的电视版APP,渠道开始收紧。


政策VS对策


广电总局掐死智能电视 是傻是对是错?


新时代的网络用户是永远不会让自己无片可看的,自从政策收紧之后,市场上出现的解决办法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换设备党:用电脑或者手机观看内容,再连接到电视之上。
2、换APP党:通过技术手段,把为平板设计的视频网站APP安装到电视只上。
3、换平台党:大多是非法的,不受监管的电视播放平台。


从这三条路我们就能看出,第一条,相当于是自废武功,大价钱买来的智能电视只是变成了一个显示器,失去了智能的意义,第三条,本身就是违法的,不稳定、高风险,随时都可能被取缔,而只有第二条,钻了空子。


而这次的政策调整,就是让这些人再也无空子可钻,在整个设备不能自行安装应用的情况下,全部盒子和智能电视的内容获取只能通过出厂预装的系统来完成,也就真正实现了监管的收紧。


这事应该怎么看?


关于广电收紧智能电视的监管,一直有两种通俗的臆断,一个叫利益说,一个叫审查说。


对于视频内容,进行一定的审核和监管,在当前中国的舆情和社情下,是必须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互联网视频的匿名性、快速性,使得每天制造出的海量信息中鱼龙混杂,时有搏人眼球的低俗或者虚假内容出现。而电视的受众,要比当前中国的互联网用户等大众,也更普遍,如果这些内容直接不经监管就直接被亿万观众接收,很难说不会有问题出现。


对于市场的内容,交给市场来办。互联网发展之迅速,让总是依靠行政手段来进行监管的有关部门分外犯难,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通过不断发布文件,强调文件的策略,虽然在大方向上能够实现监管目的,但总是跟不上市场节奏的变化。市场的所谓“对策”,一定程度也是人民需求的提现,一味的堵,既堵不住,也不应该。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很多政策,如果只看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利益,往往就会出现问题。实质上,互联网视频的发展,一定程度也给广电部门带来了收益,很多制作精美的电视节目,都被互联网企业高价买了转播权,也给予了广电部门可观的分成。而电视盒子乃至智能电视,是有望在智能家居和移动互联网的大潮中扮演下一个智能手机的角色的,在当前国产智能手机一路高奏凯歌,在全球市场攻城拔寨的背景下,曾在2013年出货量达到千万级别的中国智能电视制造业,未免有些落寞。


稿源:煮机网/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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